외국인투자
外国人投资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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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吸引外国人投资的项目
- 已指定或预期指定的外国人投资地区(园区型及个别型)项目
- 东海岸圈经济自由区、东海自由贸易区
- 冬季奥运会特别区、房地产投资移民制度推行区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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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道内民间投资吸引项目(道及市郡)
- 需要或计划开发的国有及公有闲置用地
- 未出售或建设中的农工及产业园区
- 列入地区开发计划、广域发展计划的项目
※ 产业集群、开发促进地区、废矿地区、新发展地区、企业城市、特色园区、创新谷、产业园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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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希望吸引投资的道内创新企业(相关机构)
- 需要M&A、技术转让、R&D投资、基金投资等财务性投资的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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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者
① 外国人投资申报 (KOTRA、外汇银行) -
② 投资资金汇款(外汇银行) 签发股金缴纳保管证明(法人注册登记所需资料)及 外汇买入证明(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所需资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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③ 法人注册登记
(法院登记处) -
④ 申报法人注册及 企业登记
(总公司所在地所辖税务署) -
⑤ 实收资本汇入法人账号
(外汇银行) -
⑥ 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
(最初申报机构)
奖励
外国人投资地区区分 | 园区型 | 个别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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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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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驻 资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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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营现况 | 文幕外投(2013.12.9) | 乐高乐园(2014.4.29) |
税收减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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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赁费减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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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补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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种类 | 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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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对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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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税减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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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地补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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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佣补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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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培训补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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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施补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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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费补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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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投地区支持 (外促法:产业园区支持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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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大部分为国家财政及配套支持
房地产投资移民制度
概念针对指定房地产投资一定以上金额的外国人签发居住签证(F-2),投资维持5年以上,对投资人、投资人的配偶、未婚子女赋予永住权(F-5)
① 平昌阿尔卑西亚:2013.5.1 ~ 2023.4.30,5亿韩元以上
② 江陵正东津地区:2021.2.1 ~ 2024.12.31,7亿韩元以上
各制度指定流程
个别型外国人投资地区指定流程-
提交指定
计划及可
行性研究
报告
(企业) -
研究指定
计划
(江原道) -
指定审议
请求
(产业部) -
研究是否
可行
(产业部) -
外国人投资
工作委员会
审议 -
外国人投资
委员会审议及
通报结果 -
指定公示
(江原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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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中央部门或地方政府
公布项目 计划 -
②中央部门、
指定申请
市道 → 法务部 -
③法务部
预审及实况调查 -
④法务部 → 相关机构等
选定综合审核对象及
意见查询 -
⑤法务部及相关部门
提交投资移民
协议会 -
⑥法务部长官
决定及公示